2018年10月8日,景某驾驶轿车由吴阳红绿灯往黄坡桥方向行驶,13时05分,当其驾车行驶到325国道时,碰撞前方向同车道陈某驾驶的琼BKB***号小型轿车,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如下:
景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没有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的全部过错。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景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
吴川交警提示大家:
安全车距是指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车辆发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驶中与前车所保持的必要间隔距离。保持安全车距是防止追尾事故最直接、最有效、最广泛和最根本的方法。
根据力学有关定律,车辆从运动到完全静止这段时间内,会继续向前继续移动一段距离。如果该车与前车距离太近,就极易碰撞前车,引发追尾事故。为了确保后车无论在怎样极端情况下都不会与前车追尾,后车就需要始终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留有足够的刹车空间。
*
*标星,你就是掌上吴川的VIP
来源:吴川交警 掌上吴川综合整理
爆料、广告投放、商家活动策划请加小编
微信:67088177,电话:13380904114
免责声明:部分素材或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