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彭朝明,联系电话:020-37289121
郭龙碧 摄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湛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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