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暨《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统计数据
2021年,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8万余起,其中广东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500余起。今年以来,广东已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455起,平均每天5至6起。
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2022年8月31日前
组织实施: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总结验收: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三个确保”目标:
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
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方案》要求:
2023年8月底前——
全省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
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院(园)区内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
同时,由乡镇、街道牵头,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投放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