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大山江街道覃榜社区
覃榜经济合作社属下的2.0055公顷集体土地
一起来看看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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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征收范围、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山江街道覃榜社区(详见位置示意图)。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0055公顷,其中农用地1.7865公顷(全部为林地)、建设用地0.2190公顷。
02
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吴川市看守所项目监教场所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03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湛府通〔2021〕7号)有关规定执行,不区分地类,大山江街道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105万元/公顷(7万元/亩)。
04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05
安置方式
(一)货币安置:以发放土地安置补助费方式解决,已纳入土地补偿标准内。
(二)留用地安置:按粤府办〔2009〕41号文、粤府办〔2016〕30号文和湛府规〔2022〕5号文等省、湛江市留用地管理规定执行,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比例安排留用地再折算成货币补偿的方式落实,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95万元/公顷(33万元/亩)。
(三)社保安置: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粵府办〔2021〕22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吴川市征地社保费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的30%计提,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按“先确定到户再确定到人”的基本原则确定。
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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