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9日16时许,我市梅录街道江心岛桥头发生一起少年落水事件,市民欧建宇等人奋不顾身跳水救援落水少年,其中欧建宇在救人过程中,不慎摔伤脚,经湛江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伤残为9级。
事后,为确保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奖励慰问,吴川市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梅录派出所、解放派出所、振文派出所联合对落水少年和救援人员全力展开调查取证。由于当时参与救援人员互不认识,大家在救起落水少年后各自离去,没有留下任何信息,缺少了相关证人,而群众拍摄的相关视频清晰度不高,无法识别人像,调查取证工作一度陷入困难中。为弘扬正气,倡导市民见义勇为,让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奖励慰问,吴川市公安局一直对该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高度重视,通过继续深入调查,调查人员成功找到了落水少年及其家属,认定落水少年当时是被三人救起,其中一人救援时脚受伤,经落水少年确认,救援其时受伤的就是见义勇为的欧建宇。
2021年5月20日,吴川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一致审核通过,评定欧建宇、郭金保为见义勇为人员。
2021年8月25日下午,省公安厅治安局二级高级警长、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谢彦景一行三人到我市对欧建宇救人致伤残事件再次调查复核。通过与救援人员欧建宇、郭金保(该事件中另一名见义勇为人员)及被救人员家属面对面接触了解,谢彦景同志一行充分肯定欧建宇、郭金保的救人事实,高度赞扬欧建宇、郭金保见义勇为的精神,他们在群众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拯救了一条生命,拯救了一个家庭。谢彦景同志一行也充分肯定了我局领导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视,调查取证工作做得细致认真,证据全面充分。
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复核,鉴定欧建宇伤残为9级。2022年5月23日,欧建宇拯救落水少年而受伤的行为被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复核确认为见义勇为。
最终,欧建宇见义勇为致伤残获得省市县三级见义勇为基金会抚恤奖励慰问金45万元(省40万、湛江市4万、吴川市1万),体现了省市县三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