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范围位于原控规HB0302单元内,北接创业大道,南到海滨二路,东到海景路,西至碧海园小区,总面积约35.22公顷。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单元公共服务能力,现状权属与原控规规划相矛盾,规划居住用地拟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2)确保农村发展和谐稳定,促进村庄良性发展。单元内规划道路占用大量村集体宅基地。
(3)调整是对原控规的优化和补充。解决原控规与现状建设情况产生的冲突。
(4)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效益产出。
调整后规划区总用地面积35.2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5.22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的100%;
建设用地中,二类居住用地6.2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7.74%;商业居住混合用地2.8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 1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31%;商业服务设施用地2.6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40%;绿地与广场用地0.4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9%;道路交通设施用地4.6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12%;村庄建设用地17.6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