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湛江市、坡头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
联合对坡头区药店、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
进行价格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的价格情况
当天,市场监管部门
发出本轮疫情首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
专项检查中发现某药店在销售一款医用外科口罩时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药店相关人员进行有关价格法宣传教育,并指导坡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坡头区市场监管局当日即办结案件并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该药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该药店有关负责人表示接受教育和处罚,马上改正不规范明码标价售卖商品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
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指导
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价格市场检查
全力保障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资
粮油肉菜等居民生活物资的价格稳定
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