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
吴川检察院与湛江市爱鸟协会
在湛江市观海长廊观鸟台举行
《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文件会签仪式
吴川检察院和湛江市爱鸟协会通过前期的三次协作实践,成功监督相关部门拆除了60多张捕鸟网,奠定了正式建立协作机制的基础,验证了检察机关与环保类NGO之间在保护鸟类资源方面进行合作的可行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随后
陈峰检察长、田丽会长
在正式签署协作机制文件后
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湛江市爱鸟协会会长 田丽
湛江市爱鸟协会很荣幸能得到检察机关的信任,今后将基于协作机制开展磋商交流,一方面开展反盗猎巡护、公众宣传等工作,为湛江建设红树林之城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另一方面,将致力于将这一创新的湛江模式通过媒体宣传、与兄弟组织经验交流等方式,向全国推广。
吴川检察院检察长 陈峰
很高兴可以与湛江市首家环保类NGO湛江市爱鸟协会建立“伙伴关系”。对于将来双方的协作机制如何走深、走实、走远,他提出三点意见:
建立机制,不是为了印文件、搞噱头,而是为了解决问题、做成事情。希望双方能够持之以恒地围绕线索移送反馈、定期联合巡护、共同研讨专业性问题、加强宣传普法等四个方面开展协作,集中攻坚,扭转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不良风气。
在保护鸟类的问题上,我们的出发点、落脚点高度一致,但也要客观看到双方在保护公益的范围、具体工作的方法、内部流程的控制方面存在的一定差异,双方要有在磨合中建立默契的心理准备,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提出有益意见,保持良性互动关系,成为听得进对方诤言的真正伙伴。
检察机关有司法强制力和公益保护专门机构,爱鸟协会则具有生物学专业知识和反盗猎专门团队,双方取长补短、相互增益,一方面可以延伸检察机关对非法狩猎问题的触角、扩大监督的范围,另一方面可以增强爱鸟协会巡护工作的质效,实现长效合作,实现共同行稳致远。
本次是吴川检察院首次尝试
与社会环保公益组织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也是湛江首例
表达了检察机关致力于
探索一切有效的形式和途径
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发展
向人民群众期盼无限接近这一愿景